索引号 | 5304002013101422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2-06 |
玉溪市卫生局关于公布《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玉溪市卫生局
关于公布《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规划起草单位玉溪市卫生局联系。
附: 《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玉溪市卫生局
2013年2月5日
附件:
《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玉溪市卫生局
(2013年1月23日)
一、听证事由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技术适宜,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促进全市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科学发展,我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委托玉溪市卫生局,对《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听证会于2013年1月23日在玉溪市卫生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
施 平 玉溪市卫生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尊平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 坤 玉溪市卫生局医教药政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储建玲 玉溪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综合科科长
王亚斌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
(四)听证记录人
龙江涛 玉溪市卫生局医教中医科主任科员
保佑佳 玉溪市卫生局防艾办科员
(五)听证代表
何 勇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
季红燕 市人大代表、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严金鑫 市政协委员、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院长
吕志平 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李 礼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马晓元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邓智忠 玉溪一中副校长
王万里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监督一科科长
柴万禄 玉溪仁济医院院长
陈 芸 玉溪百信医院办公室主任
刘玉萍 云南新海天律师事务所所长
杨 洋 红塔区玉兴街道北苑社区主任
沈永辉 红塔区凤凰街道葫芦社区主任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代表、基层代表、律师代表普遍认为:
玉溪市人民政府即将出台的《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是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规划》的出台,能够促进合理配置、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在对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状况作了分析总结和面临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设置原则、主要目标,对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代表、社会人士提出:
1.应制定措施,加强卫生人才培养与引进,稳定医疗卫生队伍。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让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诊疗,实现分级诊疗。
3.尽快改善我市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
4.统筹优质医疗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5.鼓励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给予民营医院公平、公正的政策。
6.市与县区《规划》存在有关指标不一致,注意统一、吻合。
7.一级以上医院实际开放病床数与医师之比过高,建议适度降低。
8.必需床位数、必需医师数、必需护士数等指标应适度提高。
9.专科医院的设置要按需和按标准审批。
10.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的设置1个村卫生室即可,适当增加执业地点。
11. 二级以上医院应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及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三)律师代表提出:
1.120急救中心的建设应该单独建制,同时考虑乡镇急救车辆和资源的配置。实行网络化管理,统一指挥、分散布点,就近救护,分层分类,快捷有效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2.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政府应支持小型医院的发展,鼓励小型医院机构分担大医院的压力。民营医院应得到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
3.缩小城乡医疗资源配置差距,大力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提高基层医疗水平、达到小病不进城,缓解大医院的看病难问题。
4.发展专科医院,可由民营医院进行投资,不同地区发展相应的特色医院。
5.明确医疗机构要有相应的、独立的保障机制,保障执业的措施,增加法律保障的内容。
6.加大医务人员的人才培养力度。
(四)基层社区代表提出:
1.规划比较适合玉溪的发展,希望加紧实施。加强县区级医院基本医疗设备和医疗资源的投入。街道卫生院的配置、投入和医疗改革是必要的。
2.加强医师队伍能力建设,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应该尽快建设一个新的现代化、高科技、合理配置的综合性大型医院。
4.政府要重视,加大对医院的设入,再穷不能穷医院。关注民生,关心民生。
5.重视对医生保护,加强法制的保障。
6.医疗机构的设置应该因地制宜,不要忽视卫生服务中心和其它医院的建设。
7.医疗人员及新建医院的基本职业技能、素质、医院硬件务必达标,让更多群众能有就医选择。
8.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明确各项收费制度、真正让群众感觉到高效、务实、贴心的就医环境。
9.急救中心的设置非常重要,如何保障急救中心各类设施、网络建设极为重要。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增加并呈多样化,慢性病、传染病防治任务的加重,逐渐暴露出我市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现有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医疗资源分布相对不均衡、结构不合理、整体使用效率不高,分级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群众“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已成为当务之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技术适宜,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促进全市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科学发展,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该《规划》对合理配置、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各位代表都非常赞成出台这个《规划》,大家的思想都是统一的。
2.本次听证会是市卫生局受市政府委托举行决策听证会,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体现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公民的意志。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是区域卫生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理配置、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热心人积极踊跃报名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充分说明了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是对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工作的建言献策,也是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3.决策发言人认为,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玉溪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从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资源配置现状的实际出发,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二是坚持上下统一的原则,不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2—2016)》相抵触;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措施,便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四是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结合玉溪实际,尽量采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1.听证代表提出的“制定措施,加强卫生人才培养与引进,稳定医疗卫生队伍”,有利于人才储备,予以采纳,并在《规划》保障政策和措施中明确。
2.听证代表提出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让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就诊,实现分级诊疗”,予以采纳,今后我们会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方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乡村医生三年行动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及相关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培养;同时,加强大宣传引导,逐步改变广大群众就医习惯,让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诊疗,实现分级诊疗。
3.听证代表提出的“尽快改善我市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予以采纳,我局将通过《规划》的实施,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技术适宜,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4.听证代表提出的“鼓励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给予民营医院公平、公正的政策”,予以采纳,并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
5.听证代表提出的“市与县区《规划》存在有关指标不一致,注意统一、吻合”,予以采纳,并进一步加强县区《规划》制定的指导工作。
6.听证代表提出的“一级以上医院实际开放病床数与医师之比过高,建议适度降低”,符合玉溪实际,予以采纳。
7.听证代表提出的“专科医院的设置要按需和按标准审批”, 符合《规划》的要求,予以采纳,并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
8.“发展专科医院,可由民营医院进行投资,不同地区发展相应的特色医院”,符合《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予以采纳,并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
9. 听证代表提出的“二级以上医院应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及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予以采纳,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指导各医院加强建设。
10.听证代表还提出了一些好的文字表述方面的问题,很好。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