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10143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07-29 |
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杞麓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杞麓湖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玉溪市人民政府书面委托市抚仙湖管理局于2010年6月25日在通海县举行了《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确定将《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作为听证事项后,书面委托市抚仙湖管理局具体组织听证,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及时制定了听证工作方案,并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6月9日,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玉溪网和玉溪市电视台、通海县电视台、玉溪日报发布了《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6月18日,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和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通海县政府的5名听证人(决策发言人);核实确定了 20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并将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主要内容说明材料在听证会举行4日前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包括:杞麓湖流域6个乡镇13个村和县级相关部门代表、规划范围内企业代表,其中沿湖乡镇、村和企业代表16人,占听证代表人数的80%。此外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纪委监察局各1名同志为听证监察人;通海县级相关部门安排了22名观摩人员;聘请了专业速记员为听证记录人;还邀请了玉溪日报社和玉溪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
(三)发布第2号听证会公告
6月18日,在第1号公告发布的网站和通海电视台发布了《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四) 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6月25日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主持人、听证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6月25日下午3:00——6:00,听证会在通海县委党校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书记张武实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通海县政府的3名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到会。20名听证陈述人18人到会,听证监察人2名,观摩人员22名到会,新闻媒体3家到会报道。
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宣布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事项作说明;
(三)编制单位中国环科院郑朔方副研究员介绍规划编制情况;
(四)听证主持人介绍规划的相关情况;
(五)听证代表对规划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六)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回答提问和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进行询问;
(七)听证主持人总结发言;
(八)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陈述人的陈述意见和建议
18位听证陈述人中,有15位作了现场发言。发言的陈述人对该规划的制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规划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符合玉溪市建设生态城市的总体要求,对改善杞麓湖水质和居民生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规划内容提出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一)关于环境建设方面的建议
1、加强管网改造。
2、加大沤粪池、垃圾池、公厕的建设。
3、加强湖滨带的建设。
4、加强入湖河道的清淤、治理,发展水循环利用。
(二)关于规划文本具体内容的建议
1、材料上的数据应全面、清楚一点。
2、大新河沿河村委会的名称与实际不符。
3、杨广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不合理,应重新考虑。
(三)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建议
1、应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
2、加大对农业废弃物的管理。
3、科学引导化肥、农药的施用。
4、增加有机肥的施用,规范有机肥料的生产。
5、加强家畜养殖的管理。
6、加强农作物间的轮作,缓解土地盐碱化。
(四)其他方面的建议
1、加强环境知识的教育。
2、对农村和城镇进行合理规划。
3、加强农村垃圾的管理,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四、听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玉溪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予以吸收和采纳,并将据此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现将采纳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汇总如下:
(一)关于环境建设方面的建议
1、加强管网改造的建议在规划实施中加以考虑。
2、加大沤粪池、垃圾池、公厕的建设的建议在规划实施中加以考虑。
3、加强湖滨带的建设的建议决定采纳,并在规划中加以完善。
4、加强入湖河道的清淤、治理,发展水循环利用的建议决定采纳。
(二)关于规划文本具体内容的建议
1、材料上的数据应全面、清楚一点的建议决定采纳;
2、大新河沿河村委会的名称与实际不符的建议决定采纳;
3、杨广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不合理,应重新考虑的建议待专家进一步核实后决定采纳。
(三)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建议
1、应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建议在规划实施中给予考虑。
2、加大对农业废弃物的管理的建议决定采纳。
3、科学引导化肥、农药的施用的建议决定采纳。
4、增加有机肥的施用,规范有机肥料的生产的建议决定采纳。
5、加强家畜养殖的管理的建议在规划实施中给予考虑。
6、加强农作物间的轮作,缓解土地盐碱化的建议决定采纳。
(四)其他方面的建议
加强环境知识的教育;对农村和城镇进行合理规划;加强农村垃圾的管理,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的建议将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加以重视。
玉溪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