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度完成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和电子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玉政办函〔20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2016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主线,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实现进出口总值20.19亿美元,同比增长6.5%;内贸流通平稳运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8亿元,同比增长12.2%;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16年度进出口目标任务的澄江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对完成2016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红塔区人民政府、江川区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澄江县人民政府、华宁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对2016年度电子商务工作成绩突出的通海县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