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387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日期 | 2019-04-19 |
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信用评级机构(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信用评级机构(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选聘信用评级机构(三次)。
2.2项目编号:云通招YX-2019-13。
2.3 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11号。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5 预算金额:评级服务费(包括主体评级及债项评级):人民币25万元。跟踪评级服务费:债券发行后的存续期内,定期跟踪评级服务费控制价为50000.00元/年。
2.6采购内容:发行企业债券选聘信用评级机构。
2.7采购范围: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选聘信用评级,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评级,其中专项债券评级内容需严格对应到具体项目。信用评级工作量包含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批次企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信用评级和债券存续期内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按年提供。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全过程)。
2.9交货期:在甲方提供信用评级前期资料后45日历天完成。
2.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
(3)供应商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5人或以上;
(4)供应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供应商具备较为丰富的债券信用评级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为企业提供过债券发行信用评级服务。
(6)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经招标人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注: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04月22日到2019年04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玉溪一分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A1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玉溪一分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A1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11号
联系人:周师
联系电话:0877-616854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A1幢
联系人:禹师
联系电话:0877-2662086
2019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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