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8121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公开日期 | 2017-12-15 |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关于第十三届江川开渔节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确保2017年中国云南江川第十三届开渔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让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决定对江川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2月25日,对进入江川区境内核载质量750千克(含)以上货车分别在华宁、通海、红塔、澄江等周边县区采取远端分流绕行措施;同时,由红河州、通海县和华宁县往返玉溪市、昆明市的车辆需要途经江川区的,请选择玉通公路绕行;由玉溪市往返澄江县的车辆需要途经江川区的,请选择昆玉高速公路至马金铺道路绕行;由晋宁区、澄江县往返华宁县、通海县的车辆需要途经江川区的,请选择环抚仙湖公路经麦雄公路至江川区雄关乡绕行。
二、12月25日全天,江川辖区翠大公路大寨村至侯家沟村路段、新玉江公路、老玉江公路禁止核载质量750千克(含)以上货车通行。
三、翠大公路交通路况复杂,车辆驾驶人应谨慎驾驶,主动避让行人,车辆相互礼让;沿途临时停放车辆应靠右顺向直停,禁止斜停或者停放于机动车道内。
四、12月24日至26日,禁止“四类车”〔750千克(含)以上货车、拖拉机、畜力车、三轮摩托车〕驶入江川主城区。
五、江川主城区振兴街由西向东连接至星云路中段由东向西单向微循环通行,禁止车辆逆向行驶。
六、12月24日至25日,江川渔文化广场举办群众文艺展演活动,严禁机动车驶入渔文化广场,抚仙路禁止停放车辆、摆摊设点、逆向行驶。
七、12月25日全天,禁止机动车驶入江川主城区仁和街(明珠路至抚仙路路段)鲜鱼展销场所。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并相互转告,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对违反上述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在开渔节期间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驾骑自行车和步行等低碳绿色出行方式,共同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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