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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2-08 |
241户餐饮住宿经营户整改达标恢复营业
经过两个多月的停业整改,2月5日,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有241户餐饮住宿经营户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组验收,重新开门迎客。
抚仙湖径流区共有1544户餐饮住宿经营户,其中425户位于一级保护区内。大多数经营户“两污”收集处理不规范,截污治污不彻底,对抚仙湖Ⅰ类水质存在污染隐患。为进一步杜绝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切实减轻抚仙湖入湖污染负荷,坚决打赢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攻坚战,澄江县于去年12月21日启动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工作,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餐饮住宿经营户一律自行停业,按照整改验收条件自行整改。
“作为牵头单位,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径流区餐饮住宿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随后,牵头环保、卫计、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组,按既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分别到各镇(街道)开展入户宣传、整改指导、环保验收等工作。”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彦坤介绍。
根据整改通告,餐饮住宿经营户达到以下条件方可通过整改验收,首先是法定证照齐全,餐饮服务业需具备环保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照,住宿服务业则需具备环保备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法定证照;其次是做到雨污分流,污水实现零排放,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或外运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并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最后是垃圾按规范要求统一收集处理。记者近日走访了部分恢复营业的餐饮住宿经营户,发现这些店都证照齐全,店里也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等污水污物净化设施设备。
据统计,目前一级保护区338户整改户中,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组验收,恢复经营241户。二级保护区入户宣传动员工作基本完成,103户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组验收。
“我们正在加紧推进第二阶段工作,即抚仙湖二级保护区内餐饮住宿经营户的整改,确保该项问题责任清单如期验收销号。”陈彦坤表示。(玉溪日报记者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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