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952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2-22 |
澄江通过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由省政府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调研员王琳带队的督导评估组,对澄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育队伍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督查,认为澄江县达到了云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评估认定标准,并将根据相关程序向省教育厅党组报告,专题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行文,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认定。
在为期两天的督查工作中,督导评估组采取“听、察、看、访、议”等方式,听取了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范永光对澄江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先后对凤山小学、澄江二中、九村中心小学等9所抽查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督查验收,查看了校园校貌、设备仪器、现代技术应用、功能室、学生宿舍、体育场地等;认真查阅了县级和校级档案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64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督导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澄江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为澄江县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履行教育职责,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教育经费连续多年做到“三个增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了落实,特别是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面实施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打造了一批布局合理、结构安全、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美丽校园,以此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范永光表示,将继续重视并支持教育工作,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在制度、经费、人才、领导力量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针对督导评估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组建工作组,按照督导评估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思路,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将以此次督导评估为契机,继续加大政府投入,优化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不断巩固澄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果,强力推进澄江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持续发展。
据悉,在本次督导评估工作中,对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体系》标准,经过定量与定性分析,澄江县30所小学、4所初中均已达到7项及以上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率达100%。按照国家差异系数测算方法,澄江县小学差异系数为0.43,初中差异系数为0.26,均小于基本均衡值的要求,符合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标准。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得分96.9分,符合基本要求。(特约通讯员 段丹 张婷 通讯员 耿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