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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之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以及第六条之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就近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
1.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穿深色衣服便于采集相片信息(出入境窗口提供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服务);
3、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20元/证,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877-501815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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